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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孕・試管

做試管要搭配針灸,什麼時候做?——我在全美中醫藥大會報告的事

十月初去了一趟紐約,在第十二屆全美中醫藥大會擔任受邀講者。

講題是**〈中醫藥與針灸在人工生殖的角色〉**。

能站上那個台,說實話是開心的。但準備的過程比站上去更有收穫——因為要講給同行聽,就不能只講「我覺得有效」。

我選這個題目,是因為門診每天都被問

做試管的病人坐下來,問題幾乎都長一樣:

「醫師,我要不要搭配針灸?」

這個問題其實問得不夠精確。更關鍵的是下一句:那要在哪一個階段做?

同樣是針灸,放在療程的不同時間點上,研究看到的結果並不一樣。而大部分人是等到植入當天才想到要找中醫——那往往已經錯過了比較有機會的時間窗。

所以我報告的主軸不是「針灸有沒有用」,而是西醫人工生殖目前卡在哪裡、中醫可以從哪幾個時間點切進去。

文獻怎麼說「時機」

我整理的是近幾年的系統性回顧與統合分析,有兩份特別值得講。

第一份是 2024 年發表在《Journal of Integrative and Complementary Medicine》的統合分析,納入 38 篇隨機對照試驗、共 5,991 位受試者。結果分成新鮮週期與冷凍週期來看:

  • 新鮮週期:在**控制性卵巢刺激期(促排期)**接受針灸,臨床懷孕率上升(相對風險 1.33,95% 信賴區間 1.07–1.65)。而在促排之前、或植入當天才做,沒有看到生殖方面的好處
  • 冷凍週期:在解凍植入前接受針灸,臨床懷孕率上升(相對風險 1.71,95% 信賴區間 1.36–2.16)

第二份是 2025 年發表在《Frontiers in Endocrinology》的網絡統合分析,專門比較不同的針灸療程安排。它的排序結果顯示:介入時機以胚胎培養期最佳,其次是促排期與療程準備期;而療程三個月以上、次數二十次以上的安排,結果較好。

兩份研究從不同角度指向同一件事:時機和療程長度,不是細節,是變數本身。

但這些數字不能被過度解讀

這一段我在台上也講了,寫在這裡一樣重要。

第一,統合分析的結論受個別研究品質牽動。 把三十幾篇設計不同、族群不同、針法不同的試驗放在一起算出一個數字,方便比較,但也把差異抹平了。

第二,相關不等於因果。 這些研究支持「在某些時機介入,與較高的臨床懷孕率有關」,不等於針灸「可以提高成功率」這種承諾式的說法。前者是研究結論,後者是廣告用語,兩者差很遠。

第三,沒有一套安排適合所有人。 第二份研究自己的結論就是「個人化的方案」——它說的是要依狀況調整,不是找出一個標準答案套給每個人。

所以我在門診講的版本是這樣:有研究支持的時間窗存在,值得把療程排進去;但能不能成、要排多久,要看妳自己的狀況,沒有保證。

回頭看,我是從只有針灸開始的

準備這場報告的時候,我想起剛到 TFC 生殖中心的第一年。

那時候手上的武器只有針灸,沒有中藥。

現在回頭看,那一年反而是我學得最多的一年——因為沒有別的東西可以靠,我才真正看清楚「純粹針灸」能夠改變身體到什麼程度,哪些做得到、哪些做不到。

後來藥物的部分越來越完整,能處理的疾病也越來越複雜。但那一年的底,是後面所有東西的地基。

報告的最後,我帶了一個難治型不孕的病例做討論。

學,然後知不足

在學術殿堂裡看到許多前輩的壓箱寶,講完下台的第一個感覺不是輕鬆,是自己還有好長的路。

這大概就是出國開會真正的意義:它不是去證明自己會什麼,而是去知道自己還缺什麼。


關於這篇:本文為學術會議的報告紀錄與衛教分享,不構成療效保證,也不代表任何治療方式適合所有人。文中引用的研究為系統性回顧與統合分析,其族群、針法與設計差異已於文中說明,不作為本院療效之宣稱。是否適合在人工生殖療程中合併中醫治療、以及介入的時機安排,請由合格中醫師與您的生殖醫學團隊個別評估。

參考資料

  1. Wang X, et al. The Timing and Dose Effect of Acupuncture on Pregnancy Outcomes for Infertile Women Undergoing 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: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-Analysis. J Integr Complement Med. 2024 Nov.
  2. Yang Y, Chen H, Tang H, et al. Different effectiveness of acupuncture treatment schedule on ART pregnancy outcomes: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network meta-analysis. Front Endocrinol (Lausanne). 2025;16:1602710.

本文內容為專業交流與學習紀錄,不構成醫療建議。文中若涉及醫案, 已去除姓名、生日、病歷號等可辨識資訊;中醫講求辨證論治,同病未必同治, 請勿自行套用文中方藥。